反腐败国际公约与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研究编辑推荐
《反腐败国际公约与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研究》深入探讨了反腐败国际公约的核心内容,聚焦于反腐败法律的发展历程和理论观点,通过详尽的历史梳理和学理剖析,揭示了中国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。
刑事定罪和执法机制:刑事定罪方面,《公约》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及国际公共组织官员,贪污、挪用、占用受托财产,利用影响力交易等行为确定为犯罪。对腐败的制裁,除刑事定罪外,还包括取消任职资格、没收非法所得等,反腐败专门机关还有权采取特殊侦查手段。
反腐败国际法律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:一是促进各国实体法律规则统一。这些法律对行贿、受贿、向外国官员行贿、洗钱、会计犯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、私人领域腐败、公司责任、反腐专门机构等法律术语和概念进行了界定,并要求各国将其吸收为国内法,为国家间合作奠定了实体法基础。
年美国国会通过《国际反贿赂与公平竞争法》,修订了《海外腐败行为法》。该法主要有两部分内容:其一是要求公司根据《海外腐败行为法》加强公司的财务制度;其二即是关于反贿赂的规定。
如前所述,以《公约》为代表的国际通行做法都将“贿赂”扩展到“一切不正当好处”,我国采用这种做法,不仅是遵守国际义务的要求、顺应了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入的要求,而且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本质。受贿罪是以权谋私的犯罪,其本质是对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侵犯。
反贪污贿赂犯罪的办案力度有哪些
1、反腐败还应重视外部监督,应得到更多人民大众的支持 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反腐败成功的重要的条件。
2、法律分析:贪污受贿罪由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。根据法律规定,贪污受贿罪由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。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。
3、◆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。贯彻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,坚持省市两级检察院带头办案,坚持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,坚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,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812人,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256人,渎职侵权犯罪556人,大案911人,要案102人(厅级10人)。
反贪局个人先进事迹材料
1、办理原丰润邮政局白官屯邮政所所长李某挪用公款100余万元案件时,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注重追回损失,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,李某所挪用的100多万元公款全部追回,退还原单位,在丰润区反响良好。 郑喜兰同志系大学法律本科毕业,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,同时在检察院又从事过起诉、反贪等工作,检察业务很精通。
2、检察院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(一) XX同志19XX年到市检察院工作。先后历任反贪局干警、办公室副主任、民行检察处处长、办公室主任、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等职务,现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,四级高级检察官。
3、这一年金启和52岁,年龄到“杠”,从反贪局长的岗位上退了下来。按理说,忙了、累了这么多年的金启和,这时完全可以为自己选择一个相对轻松一点的岗位,过过轻松一点的日子。但他毅然要求留在反贪局做一名普通的检察员。
4、十佳检察员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 同志生于1972年10月,1991年毕业于江苏省xx中学,1993年上海师范大学政治法律系毕业后分配至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。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同年晋升为助理检察员。1998年毕业于xx大学(函授),取得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。
5、王书田同志和反贪局干警对举报材料认真分析,深入研究后决定,对待积案要用“笨”办法,扑下身子找缝子。四五年左右的公司账,光卷宗就堆了足有半屋子,全部铺开后更是千头万绪。账簿一本一本地过,票据一张一张地查,王书田和办案人员仔细捕捉其中的疑点。
刑九之后,受贿94.5万,判了缓刑,合理吗?
可以判缓刑的,但必须以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为前提。判缓刑的情况有以下三种: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;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,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;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。
贪污贿赂罪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能判缓刑。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,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、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,先行宣告定罪,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。
受贿罪能判缓刑吗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,犯罪情节较轻,能主动坦白,积极退赃,确有悔改表现的,可以适用缓刑。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万元以上,除具有 投案自首 或者 立功 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,一般不适用缓刑。
法律分析:不会。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,犯罪情节较轻,能主动坦白,积极退赃,确有悔改表现的,可以适用缓刑。受贿一万元以上,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,一般不适用缓刑。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一般不适用缓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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